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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西忘記飛機上,竟然超過半年才找回來!一名王先生2017年9月從西雅圖搭長榮航空飛回台灣,當時他把文件包忘在飛機上,因為有綠卡在裡面,他趕快通報航空公司跟桃機,但一直都沒找回來,而過了半年多,他在今年5月接到溫哥華站的通知,表示文件包找到了,但卻沒有遺失登記,王先生不滿航空公司流程,覺得處理上有問題,對此航空公司表示作業的確有疏失,將會檢討改進。

投訴人王先生:「他們遺失東西,他們的處理方式是什麼?」

談到在飛機上遺失的文件包,王先生好生氣,航空公司這一找就隔了半年,還是在不同國家找到的,讓王先生滿是疑惑。

投訴人王先生:「我的東西是在台北西雅圖的班機掉的,可是經過溫哥華站的人告訴我說,他們是行車紀錄器在台北飛溫哥華的飛機上找到我的東西。」

春節出行前一定要了解行程,最好準備地圖。行經高速出口、高速互通處要適當減速,切忌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。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事故,駕駛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地方停放,難以移動的,應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在車後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,車上人員應迅速行車紀錄器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,並迅速報警。千萬不能在高速上來回穿行,以免二次事故發生。沒有特殊情況,不要在服務區以外的地方停車。當發生故障確實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,必須提前開啟右轉燈駛離行車道,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上。返回行車道時,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上提高車速,並開啟左轉燈。如果因為故障和事故必須在行車紀錄器道上停車時,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並在行駛方向的後方10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,車內乘員應該下車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。一下雪,不光要提防著地面上的冰和積雪,還要時刻小心著擦肩而過的車輛和行人,另外這兩年汽車快速增加,許多沒有冰雪天氣駕駛經驗的新手上路,行車紀錄器造成了很大困難。大雪過後,在發動汽車之前必須清除汽車擋風玻璃、大燈、反光鏡上的積雪,保證行車時視線不受影響。在起霧的天氣中,本身就是一個特殊的天氣。霧天能見度下降,影響駕駛員的觀察和判斷,比較容易發生交通事故。行車紀錄器應更小心。迷霧重重的天氣最好是不要行車,這是最為安全的方法,不過不太符合現實。所以在大霧天氣下行車,尤其是能見度在10米以內的情況下,尤其要小心。

王先生不滿長榮處理,半年多來都在等消息,而且是在不同國家找到的,也沒有遺失登記,對此長榮航空表示歉意,證件歸還的確作業疏失,將會檢討未來會落實相關規範。

一般航空公司乘客下機後會清艙,包括座椅下方、前方置物架、上方行李空間都會檢查,只要救生衣、消防用品遺失就無法起飛,而乘客最常遺失的依序是護照、錢包跟文件包,尤其是護照幾乎天天有人遺失,還得折返跑回飛機來拿,旅遊達人提醒物品遺失第一時間一定要通報,東西才容易找得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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